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砸塌了墓室;砸肿了王大脑袋的大脑袋;砸晕了神汉;砸得众人拼命地往狭窄的小房子里拥挤,以至于再也没有人想起跪在墓碑前的窈娘了。
硕大的冰雹接二连三地砸在窈娘的身上、肩上以及托捧着的徽砚上,已经被死亡吓得彻底麻木的窈娘,丝毫也不感觉痛,依然痴呆呆地跪在墓碑前,似乎在等待着什么,大概是等待死亡吧。
一颗浑圆的冰雹不偏不倚,咚地击中窈娘的额头,剧烈的痛感令她猛醒过来:我傻了,还在这里跪以待毙,天赐良机,此刻不跑,更待何时!
没有时间让窈娘作过多的考虑,她站起身来,顶着流星雨般的冰雹,也不知道选择方向,没头没脑地狂奔起来,说来也怪,窈娘自己也搞不清楚,这一路狂奔,冰雹仅在耳畔嗖嗖地掠过,却没有一颗砸向自己的身体。窈娘跑动的越快,耳畔的响声也越大,清脆的雹声激励着姑娘:快跑,快跑,你自由了,快跑吧,逃出这吃人的狼穴。
不知跑出多少里路程,也不知过了多长时间,窈娘不知疲倦地奔狂着,不知不觉间,流星雨停歇下来,耳畔凉风轻拂,东方泛起淡淡的乳白色——拂晓了!
窈娘放慢了脚步,茫然地环顾着四周的景物,哇,她吃了一惊,此地是如此的熟悉,好像在哪里见到过,似乎什么时候来到过。哦,想起来了,在是梦中,你看,那树,正是梦中经常所见;那草,也是梦中所见,还有那唱情歌的小鸟,热恋中的小鱼,以及路边水洼里的青蛙,眨巴着鼓突突的圆眼睛,令人捉摸不透地盯着自己!这一切的一切,与梦中所见毫无二致。怎么,窈娘自问起来:难道,我又作梦了?
天色渐渐放亮了,置身于梦幻般的奇境,姑娘即兴奋又紧张,一时间竟没有了方向感:我应该往哪里走哇?
咴——,咴——,咴——,不远处传来小毛驴的嘶叫声,窈娘停下步伐,左顾右盼,不自觉地向驴叫声靠近过去,没膝的草丛哗哗翻响,凉丝丝的晨风从憔悴的面庞轻拂而过,传送来令人胃口大开的炊香:这是谁家在生火烧饭啊,我好饿啊!
难奈的饥饿感使窈娘不可抗拒地靠向炊烟升起的地方,穿过树林,撩开蒿草,在一片林间空地上,搭着一座简易的茅草棚,棚前炊火飘忽,一位白发苍苍的老太太蹲在灶火旁,哆哆嗦嗦地从锅里勺起一碗米粥,又颤颤微微站起身来,走向那棵熟悉的老槐树:“儿啊,饭烧好了,趁热吃了吧!”
“娘,你先吃吧!”
“你吃,听娘的话,你先吃,你还要读书用功,一定要补充好营养,娘老了,什么用也没有了,吃些闲饭作甚!”
是——他!窈娘循声望去,老槐树下,坐着梦中所见的,爱读书的男生,手捧着古卷,正与老母亲推让着米粥:“是——你!”
窈娘忘记了饥饿;忘记了疲惫;忘记了羞涩;忘记了危险尚未远去,她忘记了一切,依然像在梦中,不可自抑地喊了一声,一头冲出草丛,困顿的双眼直勾勾地盯着书生:“你,是你,你原来在这里!”
荒郊野地里冷丁冒出个大闺女来,并且直怔怔地盯着自己,这令书生吃惊不小,看见姑娘一身的婢女穿戴,发束蓬乱,风尘仆仆,嘴唇干裂,书生那略显病态的面庞露出尴尬的,却是善意的微笑,将老母亲推过来的粥碗转向了姑娘,同时,关切地问候着:“小姐,你一定又渴又饿吧,呶,喝了这碗稀粥,解解渴,暖暖身子吧!”
“谢谢,”狂奔了一宿,姑娘实在是又渴又饿,她无比感激地点头致谢,眼前的书生年龄与自己相仿,身材清瘦,皮白肤细,衣着简仆而又洁净,神态和善而又机敏,语气谦卑而又不失文化人的尊严。看着看着,姑娘的内心发出由衷的赞叹:好一个理想的美男子啊!他就是我梦中日思夜想的,那,那个人,……
“谢谢,”窈娘正看得出神,粥碗已经递到眼前,她伸手准备去接粥碗,放才发觉,自己的手里还攥着殉葬的徽砚。窈娘好不气恼,决定抛到草丛中去,猛一扭头,姑娘又有一个意外的发现,在狭窄的小棚子里,在一张小方桌上,有一个残破不全的砚台,凭直觉,小伙子一定是个读书求仕之人,看来生活还挺寒酸的,为了一碗粥,娘俩你推我让,我一个外来人,总不能白喝人家的热粥哇,作为交换,窈娘将手中的徽砚递给书生:“先生,奴婢用砚台换你这碗粥吧!”
“这是何必啊,此地相遇,说明咱们前世有缘,一碗稀粥,何足挂齿啊!小姐,你想得太多了吧,”书生嘴上说着,眼珠盯在徽砚上,再也舍不得离开了,当窈娘接过热粥时,书生也满心欢喜地接过了徽砚,小心奕奕的抚摸着:“正品的徽砚,绝对的正品!”
“姑娘啊,你这是从何而来啊!”平地冒出个漂亮姑娘,白发老太太先是一惊,听见姑娘与儿子的谈话,老人凑上前来,昏花的老眼喜滋滋地端详着窈娘:“真是好闺女啊,长得多水灵啊!”
窈娘没有回答老太太的问话,捧着粥碗,忙三火四地喝了起来,肚子里有食,心也安稳多了,放下瓷碗,姑娘坐到炊火旁,在老太太慈祥的目光中,简略地,却是如实地道出了自己贫苦的身世,母子俩深表同情。窈娘又探听到这对母子是进京赶考的,因为住不起旅馆,便牵着家中唯一的毛驴,驭着被褥等生活物品,一路颠簸而来,风餐露宿,其困乏劳顿之状,自然可以写本书了。
老太太一边讲述着赴京的经历,一边端详、抚摸着姑娘的面庞,从老太太那热切的目光里,窈娘猜得出来,老太太有意思让自己做她的儿媳妇;而这也是窈娘的梦中所思和所求,今天终于得见老诚本份的书生,于是,她挽住老太太的手臂,深情地呼唤道:“妈妈,”说着,窈娘扑通一声跪在老太太的膝前:“窈娘命薄,虽生在名门望族,却八字不吉,幼年时代被操了家,从此沦为贱民,身同牲畜,更险些成为祭祀之品,今得幸逃出,又偶遇你们母子俩,老妈妈,小女愿认您为干娘,陪公子同赴京城!待天大亮之后,王府一定会派人前来追赶,妈妈,带我走吧!我要尽快离开此地!”
“苦命的闺女啊,你这是做甚,起来,起来,快起来,收拾收拾,咱们娘几个,一同去京城,呵呵!”
伴儿赴京赶考的路上,不仅白拣了一个漂亮儿媳妇,还裹回了满身的珠宝玉器,老太太乐得嘴都合不上了,急忙命儿子拆掉帐棚,收拾行囊,又将小毛驴让给了窈娘。于是,老太太蹒蹒跚跚地,喋喋不休地;书生身背百宝袋,默不作声地;窈娘骑在驴背上,欣喜万分地;而小毛驴则咴咴咴地,嗒嗒嗒地,一行仨人迎着红灿灿的旭日,上路了!
雨过天晴旭日升,秀才林间把炊蒸。
窈娘献砚求早餐,婆媳仨人启征程。
「妇谱氏曰」
奴婢者,位列下九流之末也,其卑微贱下之状,由此可见一斑,奴婢的来源,有多种管道,这应属于学术问题,不是我等研究的方向。一旦沦为奴婢,不仅失去了人身自由,其生杀予夺之大权,全然掌握在主子的手心里了,中古时代,主人杀死一个奴婢,好似宰杀一头笨猪,丝毫也不触犯刑律;而奴婢若敢殴打任何贵族,只要贵族提出申请,官府便会砍下奴婢的脑袋,呜呼,太也不平等了。在日常生活中,对奴婢的百般役使;千般虐待;万般羞辱,更是家常便饭,不在话下。
由此,为了能够存活下来,苟且时日,凡为奴婢者,无不使出浑身之解数,极尽讨好主人之能事,人格丧失,尊严皆无,其下作之相与摇尾乞怜的哈巴狗毫无二致,于是,世间便有了“奴颜婢膝”、“奴颜媚骨”等等诸如此类的成语典故。
窈娘也很不幸地沦为奴婢了,她却不肯向厄运低头,更不向淫威屈服,其倔强坚贞之志,诚可赞叹也。经过不懈的抗争,屡遭转卖的姑娘不仅守身如玉,又极其意外地逃出狼穴虎窝,重获自由,并且找到了如意的郎君,开始了新的生活,真乃天意使然也!
豪妇
《百妇谱》之()
《百妇谱》之
豪妇
(谱壹)
蜀地初春水汤汤,文君新寡归故乡。
老爸桌前宴宾客,闺女屏后选情郎。
王某酒醉诵歪诗,相如拨琴诉衷肠。
从此更有白头吟,终身相守好鸳鸯。
第一回卓王孙闺房宴官吏,王吉善有意纳小妾
蜀中少妇卓文君,聪慧而又博学;漂亮而又多才;豪爽而又泼辣,当然,在个人生活方面,放诞而又风流,据说非常喜欢喝酒,尤其善长痛饮,并且没有喝醉的纪录。怎奈自古红颜多苦命,新婚燕尔,郎君虽然不太中意,却也你恩我爱,抚鬓磨腮,唧唧我我,交颈痛饮,如鱼似水。不料没出十日,新郎官突然抱病于床,旋即便两腿一蹬,呜呼哀哉了!老婆婆本来就对这个爱喝酒的辣妹子有些成见,背地里曾经找瞎子掐算过,瞎子一口断定:此女不仅有着男人的性格特征,且生辰八字有克夫之嫌!这不,瞎子的预言果然应验了。安葬了暴死的儿子,望着新房内的小寡妇,老太婆恨得直跺小脚:这个小贱人,自从嫁过来那一天,便缠着我的儿子不放,怎么,你们不信?哼,这些事我是扒着门缝亲眼看见的,好个小妖精啊;好个不要脸的东西啊,你瞅她那个贱样儿,唉哟,我老太婆怎么好意思说出口啊,一个妇道人家,一点羞耻感也没有,那方面的要求是如此的强烈,搂住我的儿子就不撒手啊,嗷唷嗷唷叫得让人直发麻啊,小屁股扭得别提有多欢啦,小脚丫打鼓似的、劈哩啪啦地踢蹬着竹席子,哎唷我的妈哟,可寒碜死人了,这哪让人看得下眼啊。
三踢蹬,两踢蹬,小妖精终于吸尽了我儿子的精血,把我的宝贝儿子活生生的给累死了!啊,这不,她再也不踢蹬了,小屁股也不扭了,更不叫春了,活像是霜打的茄子——蔫了!
哼,一想到此,老太婆干瘪瘪的嘴巴猛一用力,嘎嘣一声咬碎了最后半颗门牙。老太太抹了抹嘴角的血水,正欲冲儿媳妇发威,转念又一想:自己一文不名,实在得罪不起亲家卓王孙,一位名声显赫的大富豪。没办法,老太婆叹了口气,只好将咬碎的门牙不声不响地吞进肚子里,然后,花言巧语地将卓文君劝回娘家去了。
文君回归娘家,身为大富豪的老爸——卓王孙亲自出迎,望着新寡的女儿,卓王孙的心里说不出是一种什么滋味,而有关女儿命硬克夫的闲言碎语,早在文君回归故乡之前,便随着冷嗖嗖的春风飘进了卓府,卷裹着枯枝败叶,满院子唏啦作响,颇似一群好嚼舌根的黄脸婆娘。
在众人的簇拥之下,新寡妇走进生养了自己、熟悉而又温暖的大宅院,款款来到离别仅仅半月的闺房前,手抚着门框,文君百感交集,小鼻子一酸,一串涩泪夺眶而出,老爸见状,迈步上前,悄声说道:“睹物念旧,女儿,如果想尽快忘记过去,你就换换环境,住到别的房间去吧!”
“不,我哪也不住,我就住在这里,这里才是我的小天地!”在老爸的面前,文君永远都是一个任性的、不成熟的女孩子,她抹了一把泪水,哗地推开闺房的大门,蓦地,一股呛人的异味扑面而来,小寡妇手捂着鼻子,一脸不悦地问老爸道:“爸爸,我的房间为何如此狼狈,这是怎么回事?”
“闺女,嗯,”仰仗着自己身为一方富甲,说一不二的卓王孙,在泼辣的女儿面前总是面带微笑,说起话来更是低声下气,在文君咄咄的目光逼视之下,卓大老爷吱吱唔唔起来:“这,这,……”
原来,文君出嫁以后,虽然富得流油,却又吝啬成性的卓王孙,认为女儿的闺房从此闲置起来多有浪费,为了让它继续发挥作用,很有经济头脑的大富豪索性将闺房改成了会客厅,原来的那个会客厅过于狭小,更是相当的简陋,与自己的身份很是不符,做贮藏室比较合适。女儿的闺房不仅宽敞明亮,并且装饰得斯文雅致,古色古香,很有文化韵味,用来接待客人不仅脸上有光,还能体现出自己很有文化素养,真是一举两得!如此一来,文君小姐的闺房、小世界、小天地便遭了殃。大家看看吧,书香味浓郁的闺房饱经烟熏火灼,墙壁上的字画挂满了油污,珍贵的书籍灰头土脸,宽敞的房间里弥漫着呛人的油渍味。小寡妇秀眉紧锁,老爸堆着笑脸解释道:“闺女,这,这,你,你出阁以后,这些房间都空闲起来了,我想,反正也是空闲着,不如用来招待客人,你也知道,你老爸没有多少钱,只是名声在外,客人又特多,几乎天天都有应酬,所以,把这房间弄得脏乱不堪,我看啊,你还是住到别处去吧,我这就让仆人给你收拾房间去!”
看见自己的小天地被老爸用来招待客人,践踏得面目全非,心痛之余,辣妹子又上来了任性劲,说什么也不肯入住他处,卓王孙无奈,只好命令仆人收拾房间,让女儿尽快歇息。
卓王孙指挥着仆人拾缀着女儿的闺房,在女儿的嘟哝声中,尽一切可能地使其恢复本来面目。管家悄然而至,附在老爷的耳畔嘀咕一番,大富豪立刻犯起愁来:我差点忘了,今天中午还有宴请,请柬昨天已经发出,上面明白无误地写着:在会客大厅聚餐!
无奈之下,卓王孙只好找女儿商量,文君很是开通,为了不让老爸为难,首肯预定好的宴会可以在自己的闺房内进行。届时,文君还是不肯离开自己的小天地,父女俩又是一番讨论,最后达成协议,在客厅的东侧,也就是寝室的门口,摆上一排屏风,遮挡住女儿的寝室,以方便文君回避之!
说干说干,老爸立刻安排仆人搬屏风去了,文君走进自己的寝室,拂去床单上淡淡的灰尘,孤零零的美少妇坐在冷冰冰的床铺上遥望窗外,老天爷不知犯了什么疯,数日以来始终阴沉着脸,看不见太阳的天空缭绕着令人无限感伤的暗灰色,这让新寡的辣妹子更加惆怅起来,窗外的景色是如此地凋零衰败,让人懊丧的冷风贴着墙皮嗷嗷地怪吼着,触景生情,美妇人不禁愁肠百结:唉,从此以后,这阴沉沉的天空,就是我即将开始的、枯燥无聊的生活啊!这阴阳怪气的风声,就是那街头巷尾、十里八村的无聊之人讲究我的闲言碎语,听来让人无比生厌,却又没有办法躲避他们!唉,这哪里是生活啊,这是活受罪!
“老爷,别客气,您喝啊!”
文君正默默地诅咒着即将开始的、仿佛没有尽头的枯燥生活,寝室外传来老爸向请人敬酒的话音,少妇转过身来,一排屏风豁然横在门口,透过薄薄的绢纱,客厅里晃动的人影模糊可见,不甘寂寞的文君步履轻盈地走出内室:老爸宴请的都是些什么客人啊?可否有尚未婚娶的美男子啊!此念即出,小寡妇浑身一颤,产生一种莫名的兴奋感,嗳哟我的妈呀,羞不羞啊!小寡妇面庞臊热,心中暗骂自己道:丈夫尸骨未寒,你就耐不住寂寞,想起男人来了,真没出息啊!
一股诱人的酒香飘逸而来,旋即又传来陌生男人客客套套的话语声,小寡妇终于无法抗拒地走出寝室,来到屏风前,手扒着纱绢,双眼热切地扫视着餐厅。
结交上层社会,巴结地方官吏,此乃平民出身的卓王孙最大的喜爱。平日里极尽节俭,处处精打细算,一枚铜板恨不得掰成两半花的老财主,一旦招待起达官显贵来却表现得出奇地大方。籍以炫耀自己的财富,以获得他人的承认,体现出自己的存在价值,从而使自己的虚荣心得到一点可怜的满足,除此之外还有一个目的:吃了我卓王孙的饭,喝了我大富豪的酒,在各个方面吗,就烦请诸位多多关照了,谢谢!
你看,为了讨得官员的欢心,卓王孙不仅置办了满桌的美味佳肴,又令仆人将窖藏十余年的美酒捣腾出来,只见以酿酒起家的卓王孙双手捧着酒罐,不无骄傲地在客人面前摇晃着:“老爷,这罐酒可是贮藏多年的老窖啊!”
“好酒,好酒,”老爸的对面坐着一位小官吏,也许是吃喝频繁,把个身材不高的小官吏吃得又胖又圆,坐在椅子上,活像是一只大肉球,又宽又阔的四方大脸油彩绽放,望着卓王孙手中的酒罐,小官吏笑嘻嘻地咧着油嘴。狡猾的,无论什么事情都喜欢耍点小手段的大富豪,总是在客人七分烂醉之后才肯捧出陈年老酒来,这不,卓王孙殷勤地斟上一杯老窖,胖官吏咕噜喝了一口,已经醉意朦朦的家伙虽然分辨不出酒味了,还是信口胡诌道:“好酒,好酒,真是好酒啊!卓家的酒果然名不虚传,好酒,好酒,哈哈哈,……”
哼,讨厌!望着胖官吏的丑态,文君转身回到内室,心中失望地嘀咕道:瞅他那副德行,大酒桶一个,太俗气了,太没层次了!老爸结交的怎么都是些俗不可耐的市井小人啊!在屏风后面的一番观察,走进寝室,文君得出这样的结论:简直烦死人了,几杯骚酒下肚,便飘飘然了,做个芝麻粒大的小官,就神气十足的腆胸鼓肚,活脱脱一副小人得志的庸俗嘴脸。
餐厅里再次喧嚣起来,继尔传来咯咯吧吧的诵诗声,文君侧耳目听聆:哇,我实在无法忍受了,这都是些什么啊!方才那位税收小官,酒酣之际,便忘记了自己的半斤八两,一边打着酒嗝,一边晃着半肚子的墨水,就在餐座之上,咧着大嘴巴,不知天高厚地之乎者也起来。
“错了,错了,”听着跑韵的诗词,心直口快的辣妹子再也奈按不住,呼地从屏风后面窜将而出,健步走到餐桌前,当着其它人的面,毫不客气地数落起小官吏来:“别念了,出韵了,你的诗出韵了!丢死人喽!”
“呵呵,”餐桌上响起一片唏嘘声,小官吏尴尬万分,油亮的额头唰地渗出滚滚的热汗:“哦,是么,不好意思,我喝多了,……”小官吏傻呆呆地望着美少妇,听着众人的唏嘘声,半晌也下不来台。老爸见状,立刻冲文君沉下脸来:“闺女,休得无理,他是本县的税收官——王吉善老爷,还不快给客人施礼,唉,”然后,卓王孙又转向无地自容的小官吏:“小女自幼任性,都怨老夫平时管束不严,多有冒犯之处,还请老爷原谅!”
“没,没关系!”王吉善摆摆手,被酒精烧灼的红通通的双眼直勾勾地盯着卓文君:哇,真没想到,老财迷还有如此漂亮的女儿啊!粉嫩嫩的脸蛋,缭人的小嘴,……多么姣好的容貌啊;哦,好迷人的身段啊;哟,好丰满的身子骨啊;……
“哼,”看见醉熏熏的小官吏用异样的目光注视着自己,小寡妇冷淡地哼了一声,转身溜到屏风后面,看见小美人懒得搭理自己,王官吏转向卓王孙:“你真幸福啊,你的女儿不仅通晓文理,长得也是相当的出众啊,真是才貌双全的美女啊!本人斗胆问一句,你的女儿可否许配人家?”
“唉,我幸福个啥啊!”卓王孙闻言,苦涩着老脸,向王官吏道出了女儿短命的婚姻史,王官吏听罢,登时喜上眉梢:哦,原来是个小寡妇啊,嘿嘿,王官吏心中暗喜,认为机会来了,他将红通通的醉眼移向卓王孙,背着其它食客,转弯抹角地向大富豪流露出想纳文君为妾的想法。
“哦,这,这,让我想一想!”卓王孙迟疑起来:让我的女儿给他做妾,我倒没什么意见,反正女儿已经不是处女了,再想找象样的人家,相当困难了!不过,老财主还是有些不情愿,认为王吉善的官职太小。
卓王孙的心思,休想逃过王吉善的眼睛,混迹社会多年,这点眼光再没有,那真是十足的大酒桶了,不待老财迷再开口,王吉善惋转地向卓王孙透露:自己已经接到调令,秋后将升为县令了:“呶,”空口无凭,说着,小官吏从怀里掏出一纸文书,这些日子以来,王吉善无论到何处赴宴,烂醉之后便将这张纸掏出来大肆炫耀一番。看见王吉善铺展在餐桌上的文书,卓王孙大喜,不假思索地就应承下来,将新寡的闺女转嫁给王某做小妾,卓王孙当然有自己的盘算:与官府结了亲,从此以后,在商业经营上便受得到更多的关照。
送走了客人,当卓王孙将此想法告诉文君后,小寡妇气得一蹦老高,又上来了泼辣劲,任凭父亲如何劝说,死也不肯给人做小老婆,卓王孙无奈:“怎么,父亲的话也不听了,唉,都怨我,把你惯坏了,王吉善哪点配不上你啊,人家秋后就升为县官了,享受皇家奉禄,并且,据我了解,他家祖上还有大片的田产。而你呢,已经是嫁过人的寡妇了,可是人家王吉善不在乎这些,更不在乎你命硬,一门心思愿意纳你,能够找到这样的人家,你已经烧高香了,可是你还不满足,还挑肥拣瘦的,一个嫁过人的寡妇,还想找处男啊!”
第二回司马氏拨琴挑芳心,小寡妇备梯接情人
“我就是死,也不会给人做妾的,”文君啪地摔上房门,老爸的话深深地剌痛了女儿的心:女人的命怎么如何卑贱,一旦嫁过人便一钱不值了,除了烂在家里,就只有给人做妾这一条出路了!不,我决不做妾!小寡妇扑倒在床铺上,为自己的命运忿忿不平:我不但不给人做妾,更不能烂在家里,我要抓住任何机会,找寻理想的意中人,开始一种新的生活!
小寡妇彻夜未眠,终于坚定了信心,无论老爸说什么,文君宁死也不肯给人做小老婆,而王吉善却把小寡妇惦念在心了,从那次酒宴之后,王吉善便成为卓王孙家的常客,为了早日做通女儿的工作,卓王孙也顾不得男女授受不亲了,每当王官吏光临,酒酣之时,便将文君从内室唤出,以陪小官吏饮酒为名,故意往一起撮合:“文君啊,来,陪王老爷喝一杯吧!”
王吉善那肥墩墩的身材以及色迷迷的淫态,真是让人讨厌到了极点,怎奈父命难违,尽管心里一百二十个不愿意,文君还是表现出相当的涵养,在老爸热切的目光注视下,文君接过酒杯,端在手中,脸上泛起难色,冲小官吏道:“小女不善饮酒,可否与客人对诗助兴,”
“哦,不,不,”昨天已经领教过文君的厉害,小官吏再也不敢在寡妇面前卖弄半肚子墨水了,他拼命地摇着脑袋,手指着酒杯道:“喝酒,小姐如看得起我,就请喝下这杯酒!”
言罢,小官吏自鸣得意地盯着文君,以为小寡妇没有能力饮下这杯酒,只见文君小嘴一撇,充满挑衅地乜了小官吏一眼:“王县令,”小官吏一听,慌忙摆手:“不敢,不敢,我还没正式任命呢!”
“既然你这么说,小女岂能不喝,”说着,文君举起酒杯,小嘴一张,咕噜咕噜地痛饮起来,一边饮着,一边用眼角瞟着王吉善,似乎在讥讽王官吏:瞅你那点酒量吧,一杯酒喝了一个晚上,还剩下一大半,再看看小女子,喝杯烈酒,就像喝杯白开水那样轻松!哼,若想讨我做小老婆,只有把小女子灌倒才行。
“真是好酒量啊!”看见文君手端着酒杯,缓缓地,却是很有节奏感地往肚子里灌着酒水,王吉善惊讶不已地咧着大嘴岔,继尔又竖起大姆指,发出由衷的赞叹。
“要喝就大大方方地喝、痛痛快快地灌!”
文君心里是这么想的,行动上也是这么做的,独自饮尽一杯烈酒,文君将空杯推向一旁,拽过一只大海碗,咚咚地满上烈酒,向王吉善发出挑战,王吉善犹豫起来,在文君的催促之下,为了捍卫男子汉的尊严,勉强应战,与文君各端一碗烈酒,咕噜咕噜地对饮起来,一边饮着,一边与文君眉来眼去:小寡妇,说话可要算数哦,本官吏饮尽这碗烈酒,你一定要答应我啊,做我的小妾,与我一同回府去,呵呵,小美人,我保证你生活幸福,好吃好喝好穿戴!
哧溜,小官吏捧着酒碗正想着美事,谁知刚刚饮到半碗时,酒精突然发作,就在瞬息之间,胖家伙丧失了神志,身子一软,脚下一滑,哧溜一声瘫倒在餐桌下面。文君扔掉酒碗,仰面大笑起来:“呵呵,就这点能耐也敢到我家来喝酒啊,真是丢人现眼啊!呵呵,”
客人醉死桌下,卓王孙立马慌了手脚,急忙唤来仆人,请来老中医,一番抢救之后,小官吏总算捡回一条小命,老财主悬在嗓子眼的心总算放回肚子里,命仆人送王吉善回家休养。
呜呼,这真是:
闺房禁地来聚餐,烟气飘枭灯斑谰。
醉鬼当众敢献丑,新寡客厅戏小官。
看见美人淫心起,纳为小妾好喜欢。
诗词歌赋俺不行,狂饮滥灌也玩完。
第二天,烂醉初醒的王喜善不邀自来,指名道姓地要与文君斗酒,看见小官吏面庞浮肿,双眼无神,胆小如鼠的卓王孙生怕闹出人命来:“嗨,你有所不知,我家小女天生就是一个酒漏子!也许与我的职业有关吧,早年,我以酿酒起家,宅院里终年酒气弥漫,在这种环境里,即使不会喝酒的人熏也熏会了。我的闺女从小就喜欢饮酒,却从来没有看见她喝醉的时候!老爷如果还想喝,老夫陪你!”
“呵呵,喝就喝,不把小女灌倒,你休想纳我为妾!”
躲在内室的文君感觉这位肥家伙讨厌得可笑而又可爱,听着他在客厅里吵吵嚷嚷地还要与自己斗酒,小寡妇得意洋洋、傲气十足地挺身而出。卓大富豪哪里肯依,一把夺过文君手中的酒碗:“愿意喝就一口一口慢慢地喝,别象玩命似地滥灌了,你们这是谁跟谁啊!老爷,”老财主又转向小官吏,真诚地劝说道:“不是我贬低你,你真的喝不过她啊!”
“可是,”小官吏手抚着酒碗,傻乎乎地嘟哝道:“文君小姐已经有话在先,不把她灌倒,她就不肯给我做妾啊!”
“慢慢处,慢慢处嘛!”卓王孙安慰小官吏道:“明知道喝不过她,你为何还要硬撑呢,自讨苦吃,莫急,我帮你做她的思想工作!老爷,别上火,请慢慢喝,……”
既使是慢慢地饮,一口一口地喝,小官吏依然不是文君小姐的对手,每饮必醉,每醉必不省人事,由仆人抬上车轿送回府去。有一次,小官吏喝得不算太多,大概是佯醉,待仆人将其送回府内,小官吏咕碌坐起身来,命家丁笔墨伺候,唰唰唰地给文君小姐写了一封长信,又夹裹上两枚金锭,恳求卓府的仆人一定要背着卓老爷,切切将书信送给文君小姐,作为酬谢,小官吏赏给仆人一锭文银。仆人驾车回到府内,将金锭和书信送给文君小姐,文君小姐展开书信,立刻皱起了秀眉,这王某真是不可药了,诗词跑韵,喝酒钻桌子,写起来字更是不堪入目,还没看到一半,文君小姐再也懒得看下去,草草卷上,又命仆人将书信和金锭原样奉还小官吏,并且叮嘱,万万不能让老爸知晓,作为酬谢,文君小姐也赏仆人一枚文银。如此往来数次,无论小官吏写些什么、送些什么,文君索性连看也不看一眼便命仆人还给小官吏。小官吏一无所获,仆人却是赚了不少银子。
无奈,为了纳文君为妾,小官吏只好鼓起勇气,振作精神,继续与文君斗酒,虽然毫无获胜的希望,小官吏却是乐此不疲。于是乎,这位滑稽的地方小官,无形之间丰富了新寡妇郁闷的生活,笼罩蜀中大地多日的乌云渐渐地消散开了,文君小姐的心情就像那碧蓝的天空,哗地明朗起来。见女儿愁眉舒展,面呈喜色,卓王孙误以为新寡的女儿终于想通了,愿意给小官吏做妾了,于是乎,吝啬的老财主也不再提及重修会客厅的事情了:反正闺女又要嫁人了,再修会客厅有什么用哇,岂不是浪费钱财么:“呵呵,闺女啊,”为了让女儿早日出嫁,卓王孙准备狠狠地出一次血:“你的嫁妆我已经考虑过了,待你出嫁之时,老爸送给你壹佰名僮仆,外加现钱壹佰万贯!”
“哼,我不希罕!”一听老爸提及钱财,文君小姐便烦恼不已,转身便走,卓王孙也动了气:“怎么,还嫌少哇,老爸在你身上可没少出血啊,上次出嫁,嫁妆也很丰厚,可是,新郎一死,都让你老婆婆弄到手里去了!唉,闺女啊,体谅体谅老爸啊,老爸赚点钱也不容易啊!”
“老爸,我再也不出嫁了,也不要你的钱财!”
“王官员到!”门外传来仆人的唤声,卓王孙一听,冲文君小姐虎起脸来:“嫁与不嫁,今天就定下来,再这么托下去,我可受不了,天天大吃二喝的,岂不要把老夫吃穷啊!”
“老爸,”文君更是满肚子的委屈:“你这么说话就不讲道理了,我从来也没有说过要嫁给他,更没邀他来咱家。是你自作主张,硬往一起撮合,一会,待他进得屋来,请你代女儿告诉于他,让他以后别再来咱家,我不同意给他做妾!”
“闺女,别,别啊,”看见女儿真的动了气,卓老爷就立刻软了下来:“老爸不对,是老爸不对,闺女,别生气,进屋歇息吧,老爸招待客人去了!”
王官吏像上班似地准时来到卓府,卓王孙依然是热情招待,因刚刚与老爸吵了几句,心情大坏,小寡妇称病不肯出面,暗中躲在屏风后面窥视着餐桌上的客人们,餐桌最显眼的位置理所当然地被大腹便便、脑满肠肥的王吉善占居了,文君的目光从肥头大耳的小官吏身上游移开,小寡妇突然有了意外的发现,在王吉善的身旁坐着一位衣着华贵的青年男子,这引起少妇格外的关注,当她的目光从男子的面庞扫过时,那英俊的相貌、洒脱的气质,令文君心头一震:他是何人?在哪里做官?他长得可真漂亮啊!啊,感谢老天爷,小女日思夜盼的美男子终于出现了!
美少妇正看得仔细,一颗春心哗地荡澜起来,王吉善身子突然一晃,活像一堵肉墙将美男子的俊容遮挡去了一大半,令文君好不气恼!不仅如此,王吉善又挥起猪肘般的手臂,如此一来,便将美男子的面庞彻底挡住了:“哦,哦,让我来介绍一下,他,”说着,王吉善的猪肘子向下一放,肥实的手掌拽住那位衣着华丽的美男子:“他是本官最要好的朋友,司马先生,此人才华横溢,出口成章,绝对是个天才,是本官最崇拜的人!来,我的朋友,我的偶像,给诸君露一手吧!”
在王吉善的介绍声中,被咂咂称赞的漂亮男子站起身来,手拎着古琴,落落大方地绕过餐桌,王吉善迷缝着醉眼,手指着美男子道:“瞅,这位大才子,两条腿往那么一站,就是一个活动的书柜啊!我的肚子里装的都是稀屎,而人家的肚子里装的可是四书五经啊,呵呵!”
被王某吹捧为活动书柜的美男子,在客厅里度了半圈,最后,就在屏风前面坐了下来,指尖轻拨着琴弦,眼角故意瞟向屏风,似乎早已察觉屏风后面站着一位虽然泼辣尖刻,却又风情万种的美少妇。
隔着绢纱,文君真真切切地看见了美男子的尊容,这使小寡妇即兴奋又紧张,双腿打战,又不敢乱动,手抚着咚咚作响的酥胸,细白的嫩肤渗出香淋的虚汗:难道,他发现我了?
“嗯,嗯,”虽然隔着屏风,却是近在咫尺的美男子清了清咽喉,旋即便抚琴吟诵起来。
凤兮凤兮归故乡,遨游四海求其凰。
时未遇兮无所将,何悟今夕升斯堂。
有艳淑女处兰房,室迩人遐毒我肠。
何缘交颈为鸳鸯,相颉颃兮共翱翔。
哇,真是好诗也!小寡妇暗中惊叹起来,也许是过于激动,险些晕倒在地,咚的一声撞翻屏风。她努力控制着自己,柔软的身子依靠在屏风上,欲火狂喷的双眼直勾勾地盯着棚顶:怎么,他到底是何人?是心理学家,还是老中医,怎么出手便切中自己的脉络,洞察到自己内心深处的所思、所想与所念。
文君的身子紧靠着屏风,听着美男子吟诵的诗篇,美少妇仿佛被灌醉了一般,双眼发直,咧着小嘴,又仿佛被医师点中了什么穴位,浑身乏力,四肢僵硬,手抚着绢纱,突突发抖,这一切的一切,狡猾的王某全都看在眼里:啊,真不容易啊,小娘们动情了!
当然,屏风后面发生的一切,也逃不过抚琴诵诗的美男子的眼睛,他暗暗发笑,继续吟诵起来,字字激起文卓的情爱,句句触动少妇的欲念。小寡妇迷迷惘惘地靠在屏风上,身子瑟瑟发抖,娑娑地磨蹭着屏风。所幸餐厅里一片喧嚣,众口皆赞英俊男子的文才,除了王某和美男子,老财主以及其它客人没有注意到屏风后面春情勃发的美少妇。
望着咚咚微抖的屏风,小官吏冲美男子打了一个飞眼,然后以有公务在身为借口,与司马双双起身而去。临出闺房门时,司马手拎着古琴,眼角依然瞟视着屏风,红灿灿的面颊流淌着神秘的、令文君小姐无比向往的微笑。
咣当,老爸送走了小官吏二人,仆人咣当一声关闭上房门时,那无情的闷响,仿佛是木捶敲击着美人的心室,虽然不是很痛,却让美人怅然而又失望。直到这个时候,文君才真切地感受到,自己已经爱上了司马先生,从此再也离不开这个美男子了。
不知过了多长时间,送客的仆人回来了,毕恭毕敬地站在门外,悄声唤道:“小姐,客人让我给您捎了封信来,……”
“是那个王吉善的吧,”文君小姐漫不经心地说道:“我不看,原样还给他,回来后我赏你银子!”
“小姐,”仆人轻手轻脚地走进门来:“不是王老爷的,是司马先生的信,……”
“哦,我看看,让我看看,”不待仆人把话说完,文君小姐一把夺过书信,激动不已地展开,啪啦一声,一枚金钗掉落地上,仆人急忙拾起来,放在床头。文君捧着书信,只看了一眼,香汗淋淋的小脸蛋唰地红胀起来。
信上都写了些什么东东,令小寡妇如此激动不已啊?不过几行诗句而已:
凤兮凤兮从凤栖,得托孳尾永为妃。
交情通体心和谐,中夜相从知者谁?
双翼俱起翻高飞,无感我思使余悲!
从最后二句诗里,文君小姐似乎悟出了什么来,她吩咐仆人道:“小二,快,快,”
“小姐,您有什么事,尽管吩咐!”
“今天晚上,先生要来,你,你快备好梯子!”
“是,小姐,知道了,备好梯子!”
“小二,”文君小姐一把拽住仆人,叮嘱道:“切记,切记,千万不能让老爸知道,懂么,我一定重重赏你!”
“是,小姐,千万不能让老爷知道,懂了!”
“去吧!”
文君在家守孤寡,闺房窥得俊司马。
一见倾心美男子,举止不凡玩高雅。
琴声悠扬挑芳心,且看秀才多萧洒。
手书一封点灵犀,午夜时分摸屋瓦。
第三回诗书满腹无处可用,籍以泡妞却也风骚
说了老半天,这司马是何人啊?他到底有什么能耐,一登场便俘获了小寡妇的芳心?此人乃蜀中名流是也,复姓司马,名相如,字长卿。相如年少博学,深得梁王赏识,并且力荐给皇帝,怎奈当朝圣上正忙于军务,雄心勃勃地欲征服西南夷,没有闲情逸志来舞文弄墨。司马相如在宫内混厮了一个阶段,感觉倍受冷落,只好闷闷不乐地回到蜀地,继续作梁王的门客,同时,也给梁王带回一部新作品《玉如意赋》,梁王甚喜,大肆赞叹之余,又慷慨解囊,大赏相如,并赐宝琴一个,据说此琴乃传世珍宝,集天地、五行之精髓,文武二王之圣气,故美其名曰桐梓合精。
尽管仕途坎坷,不过,伴在梁王左右,司马氏虽然在物质生活上比较清贫,精神生活上却是相当的满足。向来舞文弄墨之人都孤傲得很,明明知道没钱万万不行,却又违心地,口口声声地视金钱如“粪土”,大凡君子不得志之时,只要有人赏识,能提供最基本的生活保障,可以衣食无忧地吟诗、逍遥自在地作画,便没有别的奢求了!默默地、耐心地等待机会来临吧!
谁知好景不长,第二年春上,梁王突然病故,司马相如这种寄生虫般的悠闲生活嘎然而止。文人落破,其狼狈之相连街头的乞丐都不如,也就是民间所说的“落破的凤凰不如鸡是也!”。在梁王府上坐门客时,梁王没少赏赐相如,怎奈长卿是个浪荡公子,不善理财,属于有钱便花、今朝有酒今朝醉的那种人,梁王一死,司马立刻断了财路,登时一贫如洗,两手空空,温饱都成了问题。
不过,世间还有一句话叫做“天无绝人之路!”,梁王死了,相如只是暂时衣食无着了。还是在梁王家作门客的时候,司马相如不仅深受梁王的赏识,还有众多的崇拜者,肚子里灌